公告日期:2021-03-03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6.6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1 月 23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 m.c 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7)。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973,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367%,最高成交价格为 5.14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5.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28,302.2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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