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聚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7,742,538.30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4,814,959.12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32,729,621.02元,公司年末盈余公积余额为 144,161,295.29 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根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以及公司 2021 年的经营计划,考虑公司资金现状、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0 年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公司 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将在后续经营中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三、独立董事意见经认真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安排,提出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合以上因素,我们对董事会作出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表示一致同意,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理性,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五、其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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