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广东明珠(600382)
关于280亩土地供应的猜测280亩土地出让没那么乐观,主要原因如下:1、卖地价格很难与上次持平,上次卖地的净利润约0.03亿/亩,如果本次打八折,就是0.024亿/亩2、280亩的净利润约0.024*280=6.72亿3、卖地的净利润优先回补前期政府补贴,预计到今年年底,政府补贴累计额为6亿元4、卖地净利润扣除补贴,仅仅剩余0.72亿,每股收益约0.155、因为很多资金由合作开放向南部新城转移,资金的利率由18%降低到7.36%,会降低每股收益约0.1即使卖了280亩土地,也只能使本年净利润与去年持平或微升,况且,卖地的利润还不一定能在今年结算,所以,大家还是别报太大希望,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网友回复
小虎子8:
不小心发重复了,不好意思,大家就当没看到啊
北齐弈之轩:
卖地的净利润优先回补前期政府补贴,预计到今年年底,政府补贴累计额为6亿元
好像合同里没有这一条。
欢迎君子探讨一下。
小虎子8:
看去年的年报134页,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第二项的其他说明
小虎子8:
摘自去年年报134页
注:201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兴宁市政府签订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
分公共设施建设合作协议》及相关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公司与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恩平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
运营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合作协议,广东明珠集团
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的可分配利润需优先分配给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优先分配利润
以兴宁市政府向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专项资金、亏损弥补专项资
金以及兴宁市政府向公司、恩平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投资弥补专项资金之和为限,可供分
配利润在扣除优先分配利润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按照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各
股东在项目公司的实际已缴出资的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上述规定,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均属于归属于少数股
东的损益。
小虎子8:
另外,不知大家注意到一个细节没有,兴宁国土资源局的4号出让公告,说说个人理解,供参考
举例:4号公告的第一块地
1、出让面积6456平方米,规定建筑密度≤40%,底层建筑面积约2582平方米
2、购买条件1:必须无偿提供2500平方米的底层门面给拆迁户,底层商铺成本最高利润最高,一句话,没了
3、购买条件2:成本价出让12000平方米,这个没问题,保本
3、容积率为5,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扣除无偿提供和成本价转让的,大概能剩一半,利润不高
推算,估计出让价不会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