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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600115)
公告日期:2018-06-22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中国上海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第四章 减资和购回股份第五章 购买公司股份的财务资助第六章 股票和股东名册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八章 股东大会第九章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第十章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第十一章 公司董事会秘书第十二章 公司总经理第十三章 监事会第十四章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十五章 党委第十六章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第十七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十八章 保险第十九章 劳动人事制度第二十章 工会组织第二十一章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第二十二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二十三章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二十四章争议的解决第二十五章附则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公司(或者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国务院关 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 (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体改生〔1994〕140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 于1995年4月14日在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2017年2月8日,公 司对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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