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南化(600301)
牧马股友,请你仔细看看2010.8.23日公告,关于签订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的公告。第(三)土地收购补偿费及土地增值收益补偿费。之第(2)条有明确规定南化老厂土地收益款的详细用途。你怎么能说是忽悠
网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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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23日南化公告,关于签订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的公告。(2、土地增值收益补偿费。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2009〕231 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
南化股份现厂址土地变性增值收益按出让价扣除收储成本和国家计提费用后全部用
于南化股份整体搬迁项目、土地解押、偿还历史债务、南化股份对绿洲项目的资本金
投入及绿洲项目的建设等南化股份整体搬迁所涉及的费用。)牧马股友你说这句话不知道是没看公告还另有目的。(本耒上次就不应否决一元卖绿卅。这个绿卅和南化土地款没有丝毫关系:而有的人却硬说绿卅没了:土地款也设有了:真能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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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6-2521:06:47公告日期:2010-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