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指引及公司章程

2018年6月29日  14:35:52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95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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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000979)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要求,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但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红凌驾于公司内部控制之上,未经股东会和董事会批准,预付股权转让款61.5亿元,严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直接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公司在大额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等方面存在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的情形,侵害中小股东利益,内部控制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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