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路集团)如果属于违规未披露1,建议发起追偿,让其赔偿损失
2018年7月1日 10:17:30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955人次
网友提问:
金路集团(
000510
)
如果属于违规未披露1,建议发起追偿,让其赔偿损失
网友回复
初见阳光562:
我前几天割肉卖的,可以一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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