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中安(600654)
证监会在告知书中指出,中安消技术虚构 2014 年、2015 年盈利预测和虚增 2013 年营业收入,导致中安消股份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其中中安消技术资产评估金额虚增 54.46%,2013 年营业收入虚增 5515 万元。犯罪主体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安消技术,不是上市公司中安消股份公司,不会退市!
网友回复
见习庄家:
由于虚增营收,
导致重组上市的依据的虚假和不真是
那么这个重组上市的行为和结果,就存在虚假和不真是
乄灬圡:
看看金亚科技
乄灬圡:
只有控股股东才有权力让上市公司造假。看看金亚科技再说吧。人家10差不多10年前的大股东财务造假都扒出来退市了。你还给自己找安慰剂吃
中国锡伯:
造假时它还不电控股股东
中国锡伯:
造假时它还不是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