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阳光私募和一般私募有什么区别?
西铠:
由于目前《基金法》还不够完善,我国私募公司的管理尚未明晰,一般只有资产管理规模到一定数额且管理制度,风控措施规范的私募公司才会有资格发行信托产品。目前我国存在更多的是以代客操盘,收高额的会员费用(通常年费过万),以荐股为主要形式的微型私募公司,就是所谓的灰色私募。这些微型的私募公司我们不能说他们就是不好的,但是由于这些微型公司未被监管,规范化程度不高,违约成本比阳光私募低太多。目前阳光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和公募基金基本相同,资金由银行托管,证券由交易券商托管,投资指令由投资顾问及私募管理人完成,通过这样的结构可以充分保证阳光私募基金的资金和证券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