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有关部门了解到,从2015年1月1日起,凡是举报社会保险基金领域违法违规且查证属实的有功人员,可获2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金。
这一政策来自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出台并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办 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的基金种类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奖励金额的大小是根据举报人贡献大小和查证属实金额给予奖励,具体标准是:查实金 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奖励200元;查实金额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奖励500元;查实金额在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 奖励1000元;查实金额在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含7万元)的奖励2000元;查实金额在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奖励3000元;查实 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对举报人增发一定奖金,但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