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信用卡】网友提问:
ZT:买基金一行两户 痛失21万元盈利
卡友回复:
关键是买基金有个确认步骤的,如果没买上在3个工作日之内就应该知道了,银行没有及时通知客户,很明显是有错的!!!
反对楼上的观点,投资者应该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而不应该承担银行操作失误以及不作为(申购失败也不通知客户)的风险!
卡友回复:
对于观点:关键是买基金有个确认步骤的,如果没买上在3个工作日之内就应该知道了,银行没有及时通知客户,很明显是有错的!!!
反对楼上的观点,投资者应该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而不应该承担银行操作失误以及不作为(申 ...
投资者应该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而不应该承担银行操作失误以及不作为(申购失败也不通知客户)的风险! "-对!
卡友回复:
中银的什么破系统啊。既然有这种规矩,那么同一个id再次申请就应该拒绝,还给客户打什么回单?
卡友回复:
这个官司不难打。事主当年花了10W,拿到了99000的基金份额单据,直接到法院要求收款方按合同交还99000份基金及其分红和拆分的收益就好了。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你银行内部的事情与事主无关,你爱怎么解决怎么解决。
事主也不用计算什么损失21W,反倒显得说不清了。只需按合同执行。
另外,可以把起诉日的基金净值记录下来,如果将来净值下跌造成损失,可以要求银行额外赔偿,因为这是银行不及时执行合同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