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信用卡】网友提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外币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外币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5月12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汇发〔2003〕6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规范境内金融机构发行的外币卡(以下简称境内卡)的各项业务,以及境外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卡(以下简称境外卡)的收单业务,严格外币卡项下交易管理,明确外币卡在境内外消费、提现等环节所涉外汇管理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境外卡收单业务?境内金融机构办理境外卡收单业务时,应遵守如下规定:?(一)收单金融机构可以办理境外卡持卡人在本机构营业柜台或自动柜员机提取人民币现金业务,不得允许其在本机构营业柜台或自动柜员机提取外币现金。(二)持卡人使用境外卡在境内提取人民币现金或者消费后,收单金融机构应及时将从境外发卡机构收取的外汇款项结汇。 ?(三)持卡人使用境外卡在境内消费后,收单金融机构与特约商户(指与金融机构签订接受银行卡支付协议的商店、饭店、宾馆等商户)之间应以人民币进行清算,不得以外币清算。二、境内卡的使用?按照发行对象的不同,境内卡可以分为个人卡(指由金融机构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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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12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
汇发〔2003〕65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 ...
仔细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