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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过户时,卖方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2017年10月28日  15:19:35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508人次

网友提问:

办理房产过户时,卖方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热心网友:

卖方需提供以下资料: 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要求房屋所有权过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n1、房屋所有权证书 \n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n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n4、房地产评估报告 \n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n6、房屋买卖合同 \n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n8、买房的身份证上家: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下家:身份证、户口本、当地民政局开的单身证明(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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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卖方需提供以下资料:房主本人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公房)购房协议原件、央产房(上市登记表)原件、本人不能到场需要做委托公证。\n买方需提供以下资料:\n1、身份证原件\n2、户口本原件\n3、结婚证原件\n4、暂住证原件\n5、银联卡(交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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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卖房需要携带的资料有:房主本人身份证原件 和 房产证原件。(公房)购房协议原件 、央产房(上市登记表)原件、本人不能到场需要做委托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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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双方都要到现场,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没时间过来办理,双方可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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