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炒股学习网 - 专注提供股票金融知识

在美国的上市公司总是要向SEC提交种种表格,有谁能介绍一下大概有几种,各有什么作用?

2016年8月10日  20:13:09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3195人次
网友提问:在美国的上市公司总是要向SEC提交种种表格,有谁能介绍一下大概有几种,各有什么作用?

在美国的上市公司总是要向SEC提交种种表格,有谁能介绍一下大概有几种,各有什么作用?

专家回答: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d项以及联邦证券与交易委员会(SEC)依据该项规定所制定的13D-G规章,任何人或任何“一群人”(group),如果取得任何已依《证券交易法》第12条规定向SEC登记的有价证券发行人所发行的“股本证券”(equity security) 5%以上的受益所有权(beneficial ownership ) 时,必须在持股比例达到5%后10个工作日内,向SEC填报13D表格,并且同时分送发行人及该种股本证券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13D表格要求填具的主要内容有:(1)所取得证券的名称、种类,发行人的名称及其主要决策机构的地址;(2)证券取得人(发盘者)的的身份及背景材料;(3)取得证券的融资安排,如果需要贷款,则贷款人的名单;(4)取得证券的目的,对目标公司经营发展的计划,有其是有无将目标公司合并、重组或分解的计划;(5)发盘者持有该种证券的总额以及过去60天内买卖该种证券而订立的合同、协议,所达成的默契、关系等。
发行人为防御发盘者的接管威胁,可能会打算买回一部分已发行的股份(issuer repurchase )以增加接管的难度。为了规范此一在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尚属空白的问题,新增的第13条e项以及SEC制定的13D-G规章中有三项规则,专门规范股份买回的条件及需要备案或披露的信息。
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4条d项及SEC依此项规定所制定的14D-1规章,任何人或一群人如以公开收购要约的方式持有任何已依第12条向SEC办理登记的有价证券发行人所发行的股本证券达5%以上的受益所有权时,必须在展开公开收购要约的同时,向SEC填报14D-1表格。该表格除含有13D表格的内容之外,还要求披露收购要约的内容,包括收购证券的数量、价格、要约有效期、付款方式、发盘者的财务状况等。
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4条e项规定,在任何公开收购要约中,不得有“实质性不实陈述”(material misstatement )、“误导性疏漏”(misleading omission) 或“欺骗性或操纵性行为”(fraudulent or manipulative Acts )。SEC根据此项规定特别制定14E规章,以对信息公开作出进一步的规范。
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4条f项及SEC依据该项规定所制定的14F-1规章规定,如果目标公司因他人取得其股本证券的5%以上的情形而导致有过半数的董事发生变动,则必须及时向股东公布,要求公布的材料相当于投票权委托书征求者所必须公布的资料。
SEC在依据《威廉姆斯法案》的授权所制定的规章中间接规定,各种不同的公开收购要约至少必须持续20个工作日,自发盘者展开有关的宣传之日起计算;如果发盘者对于公开收购要约中要约购买的股本证券的比例、金额或给付证券商的费用发生变更时,该项公开收购要约必须延长10个工作日,自发盘者开始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有关变化内容之日起计算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相关文章:
168炒股学习网
一家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的网站!
我们相信客户至上,并真诚为您服务!祝您投资愉快!
商务合作微信QQ:765565686,联系人:陈经理
版权所有:168chaogu.com,粤ICP备14098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