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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源(300352)
公告日期:2018-07-24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王彩虹律师、杨雪律师出席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一)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8年7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于2018年7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二期3号楼4层大会议室如期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皓先生主持。(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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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蜜蜜:
可以出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