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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尔佳(002213)
公告日期:2018-07-24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文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签署《拟收购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框架协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收购姜天亮先生及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不少于51%的股权。姜天亮先生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向公司转让标的股权,使标的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我们认为本次签署相关收购协议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事项尚需在完成审计、资产评估等必要程序后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由相关方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履行一系列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等。我们同意公司签署《拟收购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框架协议》。(本页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签署: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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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海上的明灯V:
这些是你
短线陈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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