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600693的股改方案有哪些内容阿,为什么不好?600693的股改方案有哪些内容阿,为什么不好?
专家回答:东百集团:股改方案为流通股10送1股并安排追加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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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不太好,是因为它送股偏低,每10股才送1股,就算追加对价安排了,加起来才10送1.5股,稍显偏低.
不过,估计会调整股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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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详细方案信息:
东百集团(600693)公司股改方案为:深圳市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股。
改革方案的追加对价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公司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1、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6、2007、2008三个年度每年的净利润分别与上一会计年度的净利润相比,增长率低于30%;或公司2006、2007、2008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追送股份数量:3,615,050股东百集团股份,相当于现有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0.5股。如果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或缩股的情况,送股数量在3,615,050股的基础上同比例增减;如果公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股票等股份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股份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不变,但流通股股东获送的股份比例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追送股份时间: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申请实施追加对价安排。
4、追送股份对象:追加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5、经营业绩承诺的履约安排: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后履约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未来可能用于支付追送对价的股份通过在保荐机构指定交易并由其进行监管,从技术上履行上述承诺义务。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同意参与本次股改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作出了法定承诺。
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3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8月14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8月10日-8月14日
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申请相关证券自2006年7月3日起停牌,2006年7月7日公告股改相关文件,最晚于2006年7月17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7月14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7月14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原则上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