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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长虹美菱:关于控股股东终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2018年8月7日  22:11:09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236人次

网友提问:

长虹美菱(000521)

公告日期:2018-08-07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18-045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终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前期,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839,以下简称“四川长虹”)通知,四川长虹拟以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分红、派息等)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号公告)。2018年8月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的书面函件,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经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四川长虹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回复

股友红军000:

现在发,长虹大股东捞不到好处。股价太低了。

东北红胡子来了:

利好,未来不会增加股本结构有利于股价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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