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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新材)600458:时代新材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2018年8月11日  0:03:47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248人次

网友提问:

时代新材(600458)

公告日期:2018-08-09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声明如下:(一)本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本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三)本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

网友回复

火箭AAA:

这里已经没多少人了吗?!韭菜割的够狠的哦!

股市叶风云:

悄悄地

lanxinyu418:

电动汽车老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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