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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000513)
公告日期:2018-08-18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对该项目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后决定继续实施。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152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98,20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50.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57,819,970.3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37,519,60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20,300,366.7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划入公司账户中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瑞华验字第40033019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420,300,366.77元,经公司2017年8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9月19日召开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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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湖神仙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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