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炒股学习网 - 专注提供股票金融知识

未经登记的抵押权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的

2016年11月15日  16:48:52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3204人次
网友提问:未经登记的抵押权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的

抵押人甲转让已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的汽车给乙,并办理了汽车过户手续,但甲并未通知抵押权人丙,并告知乙(乙不知情)。,则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这个说法是错误的。为什么?解析是说《物权法》191条第一款规定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无法适用善意取得。但是我想问:不是说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人吗?

专家回答:

因为善意取得的制度基础是解决无权处分情况下的物权归属问题的,但是上述情况中,甲是汽车的所有人,也就是说甲是有权处分人,而不是无权处分人。所以,此种情况下,乙不是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的汽车所有权。
在该题中,乙是可以取得汽车的所有权的。理由和你说的一样:虽然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是,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话,可能会发生抵押合同双方损害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同时也不利于物的流转。
综上,乙是可以取得汽车所有权的。但是取得汽车所有权的依据不是善意取得制度,而是正常的物权移转。这也是符合物权公示公信制度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相关文章:
168炒股学习网
一家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的网站!
我们相信客户至上,并真诚为您服务!祝您投资愉快!
商务合作微信QQ:765565686,联系人:陈经理
版权所有:168chaogu.com,粤ICP备14098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