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房屋拍卖问题我五年前在银行用房产抵押二十万元。(当时评估房子的市值为30万)。1现在银行的钱我无力偿还,请问银行会按多钱拍卖我的房子。我知道现在我的房子肯定在50万以上。2另外我还欠另外两个人的钱(每人十八万),如果他们想要我的房子,能否参加竞拍。能不能用欠条抵消房款。(其中我在一个人的借据上面写的愿意房产抵押担保。没有登记)。他是不是也可以卖我的房子。3。银行借款和愿意抵押的那个人总欠款已经超出房产评估价值,这个算不算重复抵押。,还有请大家估计一下我的房子能卖多少钱。这些钱会怎么分,谢谢大家,希望你们把我的问题能够都回答了。。在下万分感谢!!
专家回答:1、按现在的价值
2、可以参加竞拍,但不能拿欠条抵消房款,因为你还有其他的债权人,而且你很可能已经资不抵债
没有登记的抵押合同也是有效的,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因此银行对你的房子的抵押权优先,其次是你在借据上写了以房子抵押的那个债权人,什么都没有的那个债权人排最后。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银行自己拍卖就可以了,所得的价款银行先受偿,其次是有抵押的债权人,最后是无抵押的债权人。
3、不算重复抵押,只是有人能够全额受偿,有人不能
4、要评估你房子的价值得看到你的房子才行哦,呵呵。跟你房子的地段、建设年代、配套设施等等很多条件有关,得有专业人员去评估哦。银行要卖你的房子时他们会做的。
钱就是刚才说的,银行先受偿,之后是有抵押权的债权人,最后是没有抵押权的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