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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宝高科(002106)
公告日期:2018-08-22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专项报告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专项报告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开展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专项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发15号)以及《深圳证监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2017”专项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发〔2017〕43号)的指导意见和要求,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上半年在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方面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一、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2018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计发布30项公告,均根据规定要求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的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及时发布,保证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二、公司分红政策及近三年分红情况公司自2007年1月上市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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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之道:
保护的真不孬
我的A股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