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粤水电(002060)
8月3日证监会下发对建工集团与水电集团重组的反馈意见。要求建工集团对重做中5年内进行资产整合(包括租赁,合并等方式)的问题,让建工集团回答,如何处理解决粤水电施工工程业务与建工集团同类业务出现同业竞争的问题,按规定是在30个工作日内回复并公告。最后期限是9月14日。因此,大家耐心持有看建工集团就如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拿出什么方案再考虑后续买卖问题。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
网友回复
股友WRuwLr:
粤水电:关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8.4
股友WRuwLr:
发表于 2018-08-2609:08:57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告知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0),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事项获广东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
股友WRuwLr:
发表于 2018-08-2609:12:05反馈意见如下:
“1.申请文件显示,2017年12月28日,广东省国资委作出《关于无偿划转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100%股权的批复》,同意将水电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划转完成后请及时办理产权变动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请你公司结合水电集团100%股权的产权变动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办理进展,及建工集团实际取得水电集团控制权的时点,补充披露:1)建工集团取得水电集团控制权时,是否已就其通过水电集团控制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履行报告、公告义务。2)建工集团、水电集团实施相关股权转让行为、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是否符合《证券法》...
股友WRuwLr:
这说明几个问题,好的方面,是通过委托管理,重组等解决与粤水电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华隧等其他工程资产注入粤水电,这个结果就好,虽然时间会拖得长,比如5年,还有就是整个建工集团借水电的壳上市。如是这个方向则长线持有没有毛病。如果是提出的方案,是通过限制粤水电的业务于水电相关业务,把工程等业务分割出去,比如给华隧,然后华隧单独上市,这种方案严重损害粤水电股东的利益,涉及更改粤水电经营范围的重大问题,应该在股东大会上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他非关联方的机构和个人股东投票表决,毫无疑问会被否决。这样整个的合并重组交易就不能成立。大家如何看这个问题呢?
股友WRuwLr:
当然即使是以粤水电为基础整合问题也是很多,比如整合的时间进度,对机构来说投资的时间成本很重要;二是整合的对价是多少,如果整合进来的资产质量不行,价格很高也是没有意思,只是前一点一般股东没法发表意见,二第二点会通过股东大会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是否同意整合的对象,对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