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同洲电子(002052)
公告日期:2018-08-2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2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0月9日以“证监许可226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00万股A股的工作。截至2015年11月30日,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28,7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0,651,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08,088,5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3,000
网友回复
出奇制胜1:
披星戴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