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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002061)
公告日期:2018-08-3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电话:(8621)2051-1000 传真:(8621)2051-1999 邮编:20012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致: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浙江交科”)的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下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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