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神州泰岳(300002)
神州泰岳原董事汪铖在2018年3月20日离任.按照深交所规定,离任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神州泰岳严重违规,汪铖在中报中显示减持所以无限售股股份,计1419万股.
网友回复
追梦71043:
马B的。让他吐出来。什么人呀
zyhaigo:
违规减持的,罚没
zqz765:
监控失职
sunhai010:
汪铖牛逼,不知道这样操作深交所会不会引起关注哦
汕钰嵘:
为什么法律的尊严对那些有钱人没有约束力?
应该要有一个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比如:一、针对大小非或者高管在法律规定期间不能卖股票的 : 1、在法律规定的不准卖股票期间,交易所必须对那些高管等特定的人员设制无法买卖的操作程序;2、早卖了的钱无法到账,锁定到可以卖的当天,按照收盘价发放给卖出股票的人员,多余的部分转到上市公司,并要求上市在公司次日开盘即买入相应的股票予以注销。而不是一味的没收,没收无法弥补持股的投资者的损失!二、针对大小非或者高管在法律规定期间不能买股票的 :在法律规定的不准买股票期间,交易所必须对那些高管等特定的人员设制无法买卖的操作程序;2、早买了的股票无法到账,锁定到可以买入的当天,再按照这天的收盘价进行重新折算后再发放给卖出股票的人员。因钱不够的则强制要求其补足资金,否则股票不得到账;当初支付的资金有多余的,则,多余的部分转到上市公司,并要求上市公司在次日开盘即买入相应的股票予以注销。而不是现在一律采取的“一味的没收”,没收无法弥补持股的投资者的损失!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禁止有人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