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未名医药(002581)
在法院已有判决,且科兴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并没有见到未名方面任何申请强制执行的行动,导致上市公司资产投资收益无法确认,公司管理层是否失职?潘教授身兼两个处于诉讼状态下的利益冲突公司的法人代表,为避免产生故意袒护非上市公司,而损害未名股东利益的重大嫌疑。董事会会否建议其辞去其中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职务?公司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同样都是没有取得经审计的财报,为何采用两种不同的会计准则,对2017年的投资收益予以确认确对2018年的投资收益不予确认?我们要求采用统一的会计准则对大股东2017年业绩承诺情况进行审计,并考虑业绩补偿。
网友回复
狂人曰记:
楼主拳拳之心可鉴
幻影丶真:
直接举报,那个医药股一举报跌停了^_^
股友rWiMQl:
我已出清,留了100股准备打官司
未名药丸:
你给董秘的问题在哪呢~~~ 去哪顶,呵呵呵
股友rWiMQl:
帖子审核中,仅自己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