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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兴股份(002098)
公告日期:2018-09-08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自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以来,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就重组方案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及协商,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停牌期间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重组预案及其他公告中对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提示。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同时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深入了解标的资产经营状况等相关事项。现因近期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国内证券市场波动影响,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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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财神驾到S:
怎么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