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中联重科(000157)
公告日期:2018-09-11 上海Shanghai北京Beijing深圳Shenzhen广州Guangzhou香港HongKonghttp://www.fangdalaw.com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 电子邮件E-mail:email@fangdalaw.com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 电话 Tel.: 86-21-2208-1166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559924/F,HKRICentreTwo,HKRITaikooHui288ShiMenYiRoadShanghai200041,PRC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法律意见书致: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或“公司”)与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中联重科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的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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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之公平:
上市公司大股东,搞股权激励,就是拿上市公司的国有资产赠予公司内部人员变成他们的私有财产,大张旗鼓侵占资产,比强盗还要可怕。中国国有企业该走什么路,不能由盗贼当权霸道… 难道就没人管?还是狼狈为奸,助纣为虐
好苦命啊:
不然员工跑完了,企业倒闭你就开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