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东南(002263)
既然回复函已经定稿,为什么不发?
网友回复
不走寻常路的人:
因为李告黄涉及1.5亿股,黄就希望股跌,这样支付上就会迫使李可同意协议用现金支付,试想重组股价走高,李的1.5亿股价值可能就翻倍了,所以利好迟迟不发,股价下跌,但在跌将面临退市,黄也将在最近协商王私下借钱,以后将股转给王,比转给李强。
莺莺雨泽:
这个理由比较有逻辑,那强平也是为了套现?代价也不小
Joker97:
他那理由根本站不住脚,股价跌李根本不怕,法院已经判了1.5亿股不够就再加就是。直到黄把钱还了为止。难道不是吗?假如股价跌到1块1.5亿股拍卖了还不够还账难道李就算了吗?
股神七菲特:
不是,回复函未经交易所同意是不能公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