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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000723)
公告日期:2018-09-13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山西太原长风商务区长兴路1号华润大厦T4座34-35层03000034/35thFloor,Tower4,ChinaResourcesBuilding,No.1ChangxingRoad,ChangfengCBD,Taiyuan,030000,PRC.电话/Tel:+863512715333\4\5\6传真/Fax:+863512715337E-mail:office@huajulaw.comwww.huajulaw.com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华律字(0911-25)号致: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专项委托,指派郭伟平律师、冯成凤律师出席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第一节 本所律师的声明事项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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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fBPmDf:
明天踩踏出逃,等死。
股东等于狼:
咋没盖章呢
赢在地板:
吓人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