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信通(600289)
信通是真不懂法还是故意拖延时间忽悠小散接盘?1、二审是终审,没有重量级的新证据不能申请再审,高院不能受理。2、信通能有什么新证据,无非再搬出个死人证明私盖公章,即使你搬出来邓伟私盖公章也没有用。3、这个案子很显然,合同双方的一方是集团无疑,排外公司以外作假嫌疑,本案与偷盖公章私刻公章无关,合同有效。4、开不开股东大会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股东大会是公司法对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不能对抗合同法的法律地位。5、合同对方没有过错,信通不可能找出对方恶意向集团发放带款的证据,这不符合常理,法院不会采信。公司唯一存活的希望集团债务重组,重组必须依靠政府。
网友回复
东方股友007:
拼死拼挣扎而已,外有50多轮侯冻结,内有员工集资,产品又没竞争力,有能力的员工已纷纷离职,你说怎么玩?
天易轩:
妈屁大股东的股票都冷冻一百回了,接你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