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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润(600401)
2018-09-14 来源:证券日报董少鹏我国改革开放走过了近40年,人们对所有制的看法早已十分透彻:公有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私有制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宜公则公,宜私则私,宜混则混。要把“公”与“私”统一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的规定当中,即“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既有资源禀赋,也有资源短板。在涉及基础性公共资源的领域实行公有制为主导,是一个十分恰当的选择;而在大量需要以竞争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领域和经济体系层次上,让包括私有制主体在内的多种所有制主体一齐参与、相互竞争、共同发展,也是十分必要的。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其优势就在于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统一起来,既发挥好公有制的优点,完善和丰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优点,使私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都得到更好发展。事实上,我们已经走出了一条有序、健康、繁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当然,在客观上,大型民营企业的数量较少,中小型民营企业的数量众多,会给人一种国有企业都是大块头、很强势的感觉。这个问题值得重视,要通过改革,营造大中小企业都感到公平的市场环境。同时,但也要客观看待大中小企业的生态链。大型企业,不管其所有制是怎样的,都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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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剪烛1525:
都是领导的和老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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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少了定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