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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600795)
公告日期:2018-09-18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HYLANDSLAWFIRM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12层12FFortuneFinancialCenter,No.5DongsanhuanZhongRoad,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0, China电话Tel:(86-10)65028888,传真Fax:(86-10)65028866网址:http://www.hylandslaw.com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致: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基于上述,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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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哨20082:
又粗公告了,准备开跌
铁甲王子:
哈哈,下跌吧,跌不到我的价位是不会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