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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002167)
公告日期:2018-09-22关于对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问题的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于2018年6月1日收到贵所对我们审计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锆业”或“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58号)。对上述文件中提到的需要年审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一、问题4、2017年12月28日,经你公司申请,本所豁免你公司出售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澄海农信社”)部分股份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月29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上述交易。2018年1月3日,公司披露上述交易事项,并于1月16日完成澄海农信社社员股金证的变更手续。3月30日,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交易进行追认,但被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否决。请结合上述事项说明你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转让澄海农信社作联社部分股权的进展情况及相关会计处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回复:1、事项描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披露:2018年1月3日,公司发出《关于公司出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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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深火热之中的:
节后低开低走,一潭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