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向日葵(300111)
公告日期:2018-09-27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18年9月10日,贵部向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日葵”、“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38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收到《重组问询函》后,公司立即召集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就《重组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并按照要求在《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修订版)》”)中做了补充披露。现将相关补充说明汇总如下(除特别说明,本回复说明中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修订版)》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问题1、请明确说明吴建龙、胡爱、吴灵珂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以及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具体判断依据。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上市公司回复】1、吴建龙、胡爱、吴灵珂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化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其中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
网友回复
冰河766:
回复了!
金鑫456:
坚持就是胜利!
追求完美成功:
乱七八糟,混淆视听,属泥鳅的
成长起来:
摘牌吧
幸运星85:
早就忠告你们不要买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