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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
公告日期:2018-09-28 关于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回复立信中联专复字D-007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根据贵部于2018年9月21日下发的《关于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39号)的要求,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或会计师,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鹏翎股份或者上市公司;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为欧亚集团;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为新欧科技,标的公司)对重组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一、问题2、根据草案披露的与标的公司相关的人员安排及管理措施,第一次交割日后,你公司将持有新欧科技51%股权,将改组新欧科技董事会,改组后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你公司有权提名2名董事,原股东有权提名3名董事,双方约定了你公司提名董事可以直接否决议案的事项类别。此外,业绩承诺期内,除非新欧科技原管理层人员主动离职,你公司将保持新欧科技原管理层人员的稳定。(1)因新欧科技原股东提名董事人数占有董事会多数席位,有能力否决各项董事会议案,请说明在上述安排情况下,第一次交割日后虽然持股比例达到51%,你公司如何保证对新欧科技的控制,是否符合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要求,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及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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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旭68:
改名为鹏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