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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南)北京市金融局: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开展P2P业务北京市金融局今日发布公告称,

2018年10月7日  14:15:11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846人次

网友提问:

*ST东南(002263)

北京市金融局: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开展P2P业务北京市金融局今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期间,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新开展P2P网贷业务;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新设立或从事P2P网贷业务活动。否则,按照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处理;涉及非法集资,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予以查处。这才是内幕原因。

网友回复

啊人心:

不得新开展P2P网贷业务,对以前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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