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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000576)
公告日期:2018-10-10关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国枫律证字AN256-3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BeijingGrandwayLawOffices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邮编:100005电话(Tel):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010-66090016 网址:www.grandwaylaw.com关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国枫律证字AN256-3号致: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甘化”)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署的《律师服务合同》,本所作为广东甘化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AN256-1号)(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第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相关要求,本所律师在对相关情况进一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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