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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股份)冠福股份:关于对公司关注函的专项说明

2018年10月12日  15:17:11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888人次

网友提问:

冠福股份(002102)

公告日期:2018-10-121 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专项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贵所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福股份、公司)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330 号)本单位已收悉,现对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专项意见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1、请结合你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等事项,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108 年修订)》第 13.3.1 条、第 13.3.2 条规定的情形。如是,请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3 条和第 13.3.4 条的规定发表意见并披露,并及时提交股票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如否,请提出充分、客观的依据。请年审会计师、律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此外,请全面自查并说明除了公告中所述事项外是否还存在其他可能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答复:(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相关规定1、 《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13.3.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2)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3)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4)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

网友回复

财经一键通:

既然你们卖了,那请想想是谁接走了筹码?如此大跌,散户肯定不敢买,那只有是机构在暗中吸筹,现在低位卖股不是傻逼给庄家送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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