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鞍重股份(002667)
公告日期:2018-1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或“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公司分别对外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筹划股权转让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筹划股权转让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补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杨永柱、温萍、杨琪拟将所持公司合计38,679,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6.7347%)转让给林春光或其控制的关联方。同时,温萍拟将本次转让后剩余所持公司23,982,7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762%)对应的全部股东表决权、提名提案权等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林春光或其控制的关联方。本次股份转让及本次表决权委托(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完成后,林春光将控制上市公司27.1109%股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林春光。经公司自查,杨永柱、温萍本次股份转让与其在《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出具的声明承诺内容不符。因此本次交易双方无法按照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筹划股权转让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补充公告》中方案执行,交易各方决定终止此公告中的交易方案。交易各方将继续商讨可行的交易方
网友回复
天成信通小贝美: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因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行政处罚。截止至本回复出具日,经公司自查,杨永柱、温萍本次股份转让 与其在《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出具的声明承诺内容不符。因此本次交易双方无法 按照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筹划股权转 让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补充公告》中方案执行,因此交易各方决定终止此公告 中的交易方案。交易各方将继续商讨可行的交易方案,新转让方案确定后,公司 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成信通小贝美:
问题 8、林春光成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后,未来一年时间里有无对公司重组 的计划。
答复:
经公司与交易各方询问,截止至本回复出具日,林春光聘请的中介机构团队 正在履行对杨永柱、温萍、杨琪及上市公司进行全面的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 的尽职调查。林春光尚未表明成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后,未来一年时间里拟对公 司的重组计划。
公司将持续关注跟踪杨永柱、温萍、杨琪和林春光及其关联方关于股份转让 的协议安排或计划,关注林春光成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后,对公司重组的计划, 如有,上市公司将及时对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