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沧州大化(600230)为什么不能维持原有的收购方案,即部分要约收购?就是收购46.25%的部分要约收购
为什么不能维持原有的收购方案,即部分要约收购?就是收购46.25%的部分要约收购公告?非得全面要约呢?有人帮忙解答?
网友回复
股友Bglw8H:
我也觉得奇怪,同问
雪狼56789:
收购人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充分披露终止上市的风险、终止上市后收购行为完成的时间及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剩余股东出售其股票的其他后续安排。
收购人拟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须改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或者作出类似安排后的3日内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按照《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同时免于编制、报告和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依法应当取得批准的,应当在公告中特别提示本次要约须取得相关批准方可进行。未取得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取消收购计划的报告,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