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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北京科兴章程相关规定

2018年11月12日  12:42:46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960人次

网友提问:

未名医药(002581)北京科兴章程相关规定

请流呸呸解读。

网友回复

金大公子:

流呸呸说,北京科兴的董事长已经变更,我不知道北京科兴的某些人真的是不懂法,还是,自己章程规定的东西,能这样不经甲方同意能轻易变更?

金大公子:

一票否决权不是乱说的,而是写进章程的。这相当于法律,无法去改变。
董事长的产生不是选举的,而是委派的,这也是无法更改的事实。

金大公子:

一票否决权: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你连章程也修改不了,董事长怎么会变更?流呸呸解读一下。

金大公子:

尹伪东再次被打脸,章程修改,要全票通过,不是你自己说了算的。也就是想动董事长这个位置,不是你能说了算的,这是永远变不了的。

金大公子:

对此,北京科兴表示,海淀法院认为潘爱华有权代表北京科兴应诉的裁定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根据。首先潘爱华已经被北京科兴董事会依据北京科兴章程予以罢免,虽未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但其已不具备北京科兴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北京科兴新任负责人的代理人已经提交相应的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在公司内部诉讼中,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的代表人以公司董事会决议确定的负责人为准。因此,北京科兴认为,海淀法院有关北京科兴法定代表人身份的确认,忽视了公司的董事会决议以及公司法有关内外部诉讼关于法定代表人身份确认的法律规定。

金大公子:

流呸呸又开始撒泼皮

金大公子:

字不认识?

沙漠乞丐581:

你把章程的主要条款展示一下

沙漠乞丐581:

董事会才是最高权力机构,尹卫东不是董事长确定了

茅台1681688:

炒股别当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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