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兰太实业(600328)600328:兰太实业关于购买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22公司,作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仓储用地,租金为375万元/年。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经双方协商,吉盐化集团拟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是以实际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证载面积为计价基数,以吉盐化集团从阿拉善左旗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阿左旗国土局”)购得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即为38元/平方米(该转让价格为暂估价,将依据阿左旗国土局收费标准确定)为计价依据,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利人将由“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吉盐化集团持有公司33.0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单位:万元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1,291,072.95 1,616,186.81净资产 186,359.70 254,144.85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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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KhjfOo:
明确了四种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首发上市欺诈发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年报造假规避退市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欺诈发行主要是立足首发上市和重组上市中,申请或披露文件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被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相应条文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欺诈发行罪。
对于年报造假规避退市的情形,主要规范逻辑是衡量公司在上市期间是否隐瞒了已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而应当终止上市的事实。
也就是说,在未来,如果有相关上市公司满足上述四种重大违法退市情形之一的,就可能会被强制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