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大化B(900951)百年大化就此结束,还是破产清算
大化集团在2017年曾经向大连融达投资公司以年利率4.35%借款1100万元,还款期为2017年12月20日,此后有延迟还款至2018年3月20日。但是借款期满,借款未能偿还。大连融达投资公司于2018年9月起诉要求大化集团偿还本息和违约金。大化集团对于借款事实和融达投资的诉求全无异议,认可原告所述产生律师费一节事实及金额。其唯一辩解是:大化集团已经于2018年7月18日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不能针对个别债权单独给付。最终,大连市中山区法院一审判决:大化集团偿还本金、利息、违约金。并承担融达公司的律师费。相关案卷: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8)辽0202民初4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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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616:
判决内容如下:
一、被告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1100万元;
二、被告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7月18日期间的违约金66万元、2018年4月21日至2018年7月18日期间的利息116966.67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1712.64元;
三、以本金1100万元为基数,被告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按年4.35%计算的利息及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利息违约金,期限均自2018年7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四、被告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律师费309600元。
以上一至四项被告应偿付之款项,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94330元,由被告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在大连人的心目中,大化集团曾经是这座城市的地标建筑之一,是很多人曾挥洒汗水、书写青春的地方。承载了几代大连人对于“大国企”的认知和记忆。
2002年开始的大化搬迁改造,终结了一段关于老国企的记忆。如今,这个曾经辉煌过的老国企,或将迎来她生命中的一抹夕阳。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化集团”)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1996]241号《关于同意组建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授权其经营国有资产的批复》)批准,于1997年3月14日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305,785万元。大化集团的经营范围为:碱产品、无机酸、化肥、工业气体;为下属企业提供生产用原材料、允许调剂串换(以下限下属企业经营:仓储、货物运输、房屋租赁、设备租赁、餐饮、住宿)。
始建于1933年的大化集团是具有85年历史的老国企,主营业务以生产、销售无机化工产品为主,曾是中国化学工业的长子和骨干企业,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国内化工行业产量保持低速增长,化工产品供需矛盾尤其是结构性过剩进一步凸显,在化工行业整体景气度低的大背景下,公司面临着巨大冲击。同时,公司自2005年开始实施搬迁改造,至2009年恢复生产,其间因扩建厂房、新上生产线等原因形成了大额银行负债,债务负担沉重,财务费用高昂,导致公司陷入财务和经营困境,公司经营自2010年至今连续多年亏损。
由于大化集团等九家公司缺乏偿债资金及项目开发资金,需要引入投资人介入重整。2018年9月到10月,各公司清算管理人还通过专业媒体发布了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目前,招募工作仍在进行中。
据大化集团员工介绍,该集团的大化医院和大孤山电厂还在正常运行中。
判决内容如下:
一、被告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1100万元;
二、被告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7月18日期间的违约金66万元、2018年4月21日至2018年7月18日期间的利息116966.67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1712.64元;
三、以本金1100万元为基数,被告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按年4.35%计算的利息及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利息违约金,期限均自2018年7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四、被告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大连融达投...
起点616:
原因就是没钱不能开工,和天气没有多大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