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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晶科技)和晶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补充公告

2019年6月6日  15:39:57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341人次

网友提问:

和晶科技(300279)和晶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补充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5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8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补充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澳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润科技”)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事宜,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并于2019年2月15日收到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文件)。二、案件的基本情况1、各方当事人原告 上海澳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 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甘肃广电”)第三人 甘肃澳广信息

网友回复

股友cJIjDw:

又是6000多万追不回来了!今天割肉算了!垃圾公司,搞不好存在利益输送。

哥跟涨停有一腿:

还有1个多亿货款也不要了,你能咋的?

股友ZMJbIh:

反正已经计提了,不会影响今年公司业绩,能要回来更好,都是利润。

龙口粉丝:

完犊子,违纪违法,可能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
  一、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
  二、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追缴财产。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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