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信用卡】网友提问:
令人震惊!令人气愤!
今日上午受到建行来电,还以为是我提出对于贷记卡能够开通email服务这一建议的回复,结果竟然是:由于考虑到用户经常在网上消费,所以出于对用户个人安全的考虑,为用户进行了转卡服务,在未来的一周内用户会陆续收到新卡和密码,转卡为新号码,旧卡从今日零时开始不能继续使用,对此表示歉意。我指出:1。消法规定了消费者有选择服务的权利,我感谢建行能够提供此类服务,但是该服务没有征得我的同意,事实上剥夺了我的服务选择权。2。《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贷记卡章程》中没有相关规定。3。从交谈中,对方表达了,该行为同时出于保护建行自身金融安全的需要,显然不能视为一种单纯为客户谋利益的行为。4。要求建行出具书面致歉函,同时出具保证函,保证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而不能接受一个普通接线领班的口头道歉。5。新卡和开卡后的密码函必须由专人用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皆以48小时为限。双方谈话我录了音并征得对方同意可以在媒体公开,建行目前由客户部和风险防范部门开会协商中...
卡友回复:
什么时候的事?转卡后积分和消费记录呢?
卡友回复:
今日上午9:00收到电话
细节还未详谈,他们开会中
卡友回复:
会不会是你的卡已出现伪卡,银行换个说法帮你换卡!
卡友回复:
个人大多数都是网上消费.其中还包括境外网站 这是事实,
同时在交谈中对方无意透露出,有一批这样的情况今日一并转卡
对方始终没有提到 出现伪卡
以上对方均指:建行接线领班
卡友回复:
还卡是件好事情。总比到时给盗刷之后再后悔强。不过建行应该是先征求意见,而不是直接下决定。
卡友回复:
强硬点态度:
第一,明白告诉卡中心,法无禁止即自由,本人用卡不违法;
第二,明白告诉卡中心,章无违反即合规,本人严格按照信用卡章程使用,控制我,是卡中心违章,违章就得补偿.
第三,明白告诉卡中心,不依规矩无方圆,堵不是办法,不是提升管理的具体表现,也不是以人为本的体现.
卡友回复:
初步结果:
下周一与客户部经理面谈此事
卡友回复:
对于观点:初步结果:
下周一与客户部经理面谈此事
卡中心的客户部经理还是你所在分行的你的客户部经理?
卡友回复:
呵呵,建行可能由于在乎你这个客户和你商谈。
其实真要严格从法律意义上来来看,楼主你一点道理都没有。
自己去看看信用卡章程(任何银行)都有下面两条。
一:卡属于银行所有。
二:银行保有不用任何理由收回信用卡的权力。
其实很好理解,作为对等条款,你可以随时销卡。虽然现实里面基本银行方面没有这么做。
所以严格说起来,你只有一个选择,要或者不要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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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友回复:
莫名其妙,楼主大可不必生这么大的气嘛,毕竟银行出发点是好的,我觉得限银行48小时快递送卡上门,银行应该要做到的,否则影响用卡了.
卡友回复:
关键点:
1。银行没有事先通知征得许可。
2。银行已经表示了为了银行自身的安全及我个人的用卡安全,所以不能认为是一个纯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此表示被我录音,并征得对法同意可以向各媒体提供)
3。《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贷记卡章程》并未有卡归银行所有,银行可以随时无理由终止客户使用的条款,请相关卡友查验。
4。是800那边的客户部经理,我想是信用卡中心的,具体不知道。
卡友回复:
你可以拿出你的卡片,翻过来,读。
另外:我想问一下,到底你为什么生气?是不是也太容易生气了一点。天气热,肝火小一点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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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友回复:
楼上的说的对,生气对自己不好。
卡友回复:
回wapg:
1。确有卡归银行所有,但无银行可以随时无理由终止客户使用的内容,同时章程中也没有相关条款。
2。在领用时未被告知卡归银行所有,章程中也没有相关条款,如果收到卡后出现类似信息,是否可以理解为建行单方面变更合同?
3。退一步讲,开卡行为表示对该变更的认可(个人对此观点保留意见),并不意味着可以被随意剥夺使用权,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可以相分离的。
4。目前原卡被无故停用,且在停用之前没有告知,新卡正在制作,800说需要一星期~10天(制卡+寄卡+寄密码,均为特快,我要求48+48小时内完成,周一协商),本人不喜欢申请许多张卡,集中两张用,网上建行,网下中行,本人喜欢网上购物,数量很大,至少一星期被停用了,这一星期的停用虽然没有直接损失,但是总令人不快,如果你个人的卡被无端停用一周,你如何看?
卡友回复:
你要真从合同的角度讲,我又继续可以和你探讨一下。
信用卡和很多服务不同,它实质是银行给你一个权利,拥有一定额度内短期免息贷款的权利。这个权利单从合同上面看银行可以随时收回(对应的是你随时可以销卡),当然,如果你交了年费可以商榷是不是该退年费(我猜您没有交)。
至于你提到的损失更是无稽之谈,你申请多少张卡,这张卡怎么用和银行无关(前提是不违法)。你喜欢网上购物更和银行无关。
你问我的问题,我可以大胆假设一下,在中国,绝大多数人卡被停用一周,可能刚开始有几分迷惑几分不快,但动气的很少,谈损失的更少。
在具体到你这个事情上,建行做得不地道,做得不够人性划,做得不好。但谈不上违约赔偿什么的,更谈不上满足你2天内搞定的情况。你可以选择,选择要不要新卡,选择换个银行。但在这个问题上要银行满足你那些要求,我看来不合适。银行现在和你交涉是建立在不想失去一个客户,而不是违约的基础上。
我需要用钱,打一电话给哥们,说借我3万。他说好,我去了他家他不借了。我会生气,但我没有理由骂他,更没有理由告他要他赔偿。
卡友回复:
打赌,这点绝无可能。保证函不可能。书面的任何东西都不可能。银行行规就这样,底下做事的人,宁可你告上法庭,也没人敢给你出具。
4。要求建行出具书面致歉函,同时出具保证函,保证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而不能接受一个普通接线领班的口头道歉。
卡友回复:
这个。。并非是建行想留住某个客户。。
而是做一个必须尽责的事。。这个过程,服务的目的很小。。更重要的是,万一产生法律纠纷,现在所做的事情都是对建行有利的。。
在这件事过程中。。建行为这个客户付出的成本并不少,一两百元总是有了。。一个客户为建行也赚不了这么多钱,所以建行未必想留。。
对于观点:呵呵,建行可能由于在乎你这个客户和你商谈。
其实真要严格从法律意义上来来看,楼主你一点道理都没有。
自己去看看信用卡章程(任何银行)都有下面两条。
一:卡属于银行所有。
二:银行保有不用任何理由收回 ...
卡友回复:
这件事。。对条款的理解,可能大家会有不同,较真起来只有法律人士才可以具体解释。。不过,银行的公布这些条款之前,肯定由自己的律师过目了。。
最关键的一点,楼主无法证明此事对自己造成了什么损失。。所以在民事纠纷中,就很难赢得赔偿。。
对于观点:回wapg:
1。确有卡归银行所有,但无银行可以随时无理由终止客户使用的内容,同时章程中也没有相关条款。
2。在领用时未被告知卡归银行所有,章程中也没有相关条款,如果收到卡后出现类似信息,是否可以理解为建 ...
卡友回复:
wapg卡友:
1。我从没有提到过你所说的“损失”,不知你从何谈起?
我的原文:这一星期的停用虽然没有直接损失,但是总令人不快,如果你个人的卡被无端停用一周,你如何看?(15楼)
我的回答是针对你的问题:我想问一下,到底你为什么生气?(13楼)
我想我的逻辑始终是清楚的,不知道你如何看,因为我很诧异看到你也认为:“在中国,绝大多数人卡被停用一周,可能刚开始有几分迷惑几分不快”,我对此事的反应如同我的标题,首先是震惊——用卡5年来第一次听说无理由停卡(至少我认为是无理由),然后的愤怒,所谓网上网下,有几张卡是解释我愤怒的原因。
2。我提出的要求是出具保证函和道歉函,这个能否实现我不知道,但我认为不过分。
3。“信用卡和很多服务不同,它实质是银行给你一个权利,拥有一定额度内短期免息贷款的权利。这个权利单从合同上面看银行可以随时收回(对应的是你随时可以销卡),当然,如果你交了年费可以商榷是不是该退年费(我猜您没有交)。”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建行何必标注年费,我认为刷三次卡是履行了义务之后获得了免费拥有一定额度内短期免息贷款的权利。如果我不刷三次卡,建行是否也不收年费?一切应当以章程为准,而不是所谓的“实质上”,至少在这点上我和建行800的看法都是一致的。
4。对于有争议的问题我们可以讨论,但希望以法律和章程为依据,而不是以学说为依据。
5。我要求快递卡2天,快递密码2天,从上海到上海,你认为过分吗?这点对方目前的“开价”为3天。
另外,我同事在两年前收到过农行上海某支行的道歉函,现被作为宝贝保存他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