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信用卡】网友提问:
银行为何能够如此霸道? 利息计算竟"不算31日"(转贴自PCPOP)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一起储蓄合同纠纷案。原告段某发现工商银行“通知存款”业务,在利息计算方法上“不算31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少支付自己利息100余元,并拒绝返还,因此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朝阳支行告上了法庭。(《中国青年报》 11月14日) 非常感谢如此细心的客户,他让我们发现了一个惊人事实,也可以说是一个秘密:客户的合法财产权正在被银行悄无声息地侵犯。在中国,沿着市场化方向改革的银行,越来越热衷于收取各种各样的费用,与此相反,客户的利益并没有得到相应的保障。当“大月”31日的利息被银行忽略不计的时候,客户有必要提高警惕,需要认真地想一想:我们还有哪些利益被银行忽略不计了? “不算31日”的内部规定,被一个客户发现,而不是被银行业监管部门发现,这不能不说是银行监管部门的失职。 如果说银行监管部门失职让银行有了可乘之机,那么,银行对待公众利益的漠视则是其“忽略不计”的根本原因。国内银行在服务上没有达到国外银行的水准,但其收费水平却令国外银行甘拜下风。银行卡年费、跨行查询费、跨行取款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种种费用层出不穷。著名经济学家吕随启曾经感叹道:中国的金融业
卡友ro:
对于前面卡友所说:今早的信息时报也说了
我想说:有没有听说杀人狂被抓的事情?
卡友te:
大家有兴趣可以看一下2月份在计算利息时银行算多少天?!CPA财务管理在算利息时一年也算360天的。
卡友xu:
这是全世界银行业自古以来的惯例。整体上讲,银行并没有因此占便宜,对个别客户可能会相差一点。银行的公布利率都是年利率,折算成每天应付利息就是按360天算的,并不是把年利分摊到365天,再按360天付给你。过去欧洲也有人对瑞士银行公会提出过这个问题,最后不了了之。
卡友an:
在会计处理上,一年是360天,一月是30天,不分大小月的。这个不算问题。上面一位兄弟说的对,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和各银行实际执行的利率都是年利率,是按360天的。存款的时候日利率是按年利率除360的。这样平均下来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