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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冠福)ST冠福:关于公司大股东陈烈权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公告

2019年8月6日  10:21:27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357人次

网友提问:

ST冠福(002102)ST冠福:关于公司大股东陈烈权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6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 冠福 公告编号:2019-192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陈烈权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陈烈权先生于 2019 年 8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陈烈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33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内容公告如下:一、《警示函》内容经查,你作为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冠福或公司,股票简称“ST 冠福”)大股东,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和 4 月 23 日合计质押了所持有的“ST冠福”10,100

网友回复

股友xl:

垃圾,有质押为什么不公告?

股友中车:

还有脸做董事长?

股友88:

该公司的事情够多了,又冒出一个不受规则的董事长,太过分了。

股友61:

陈董的股票质押是为了公司发展,很清楚的!冠幅公告晚了是谁的责任?警示函有明显的偏袒,避重就轻的嫌疑!为何林家违规集资至今都没有追究林家?

股友鑫鑫:

八月1号2号都发了新闻,为什么今天下午才收到警示函?

股友鹤人:

老调重弹

股友日川:

这个公告的意思是st冠福已经准备好戴星※了!

股友13:

该干的事没干,把公司搞到业绩亏损,也不追究林家父子司法责任,是不是怕拔出罗卜带出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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